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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0517星期天晚上值班的时候一位工厂的女职工告诉我一件她的遭遇:
当日下午在逛商场的时候,一名男子声称自己的手机没电了,希望能接她的手机一用,可以把手机卡换一下,这位女士就发了善心借给了他,谁知道一转眼没有注意,那位男子就带着手机神秘消失了,可怜她还苦苦等待人家还回来。
最后终于想到了报警,可是给110打了电话后,人家叫她带着身份证到案发地的派出所报案。不知道这个程序有什么问题,连报警都要受害人把自己的情况说得清清楚楚地,而做出侵害的人多数情况下可以很自由地继续逍遥,却不需要登记身份证。
善良的人们,再一次次被欺骗和被愚弄的经历后,你们还会那么乐于助人吗?
一般来说,本性难移,看来还需要继续被人欺负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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